西安市新城区人民法院聘用书记员经费及管理服务费项目(二次)公开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9-06-26 17:53:22浏览次数:735
陕西德仁招标有限公司受西安市新城区人民法院[153]的委托,按照政府采购程序,对西安市新城区人民法院聘用书记员经费及管理服务费项目(二次)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有能力提供本项目所需货物和服务的供应商参加
投标。
一、采购项目名称:西安市新城区人民法院聘用书记员经费及管理服务费项目(二次)
二、采购项目编号:DRZB2019-ZC-111/2
三、采购人名称: 西安市新城区人民法院[153]
地址:西安市新城区含元路229号
联系人:屈老师、李老师
电话:029-81616086/86715543
四、采购代理机构名称:陕西德仁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西安市高新区沣惠南路20号华晶商务广场B座2301室
联系人:张涛
电话:029-85565073
传真:/
五、采购内容和需求: 西安市新城区人民法院聘用书记员经费及管理服务费项目(二次)1项
项目概况: 单独序列书记员工资、社保及劳务派遣管理费用
项目用途: 人事代理
采购预算: 2852060.00元
六、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1)基本资格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特定资格条件: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2、法人代表授权书(原件);3、2018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包括四表一注,即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其附注或在开标日期前六个月内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
资信证明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以上三种形式的资料提供任何一种即可);4、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提供截止至开标时间六个月内任一月份的缴费凭据);5、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截止至开标
时间六个月内任一月份的缴费凭据);6、具有《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7、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8、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 2《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3《财政部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
意见》(财库〔2006〕90号); 4《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5《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6《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
通知》(财库〔2017〕141号)
八、招标文件 发售时间、地点
1、发售时间:2019-06-27 09:00:00至2019-07-03 17:00: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2、发售地点:西安市高新区沣惠南路20号华晶商务广场B座2301室
3、文件售价:
每套50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注:1、购买磋商文件时需携带经办人单位介绍信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报名只接受现金;2、请供应商按照陕西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中的要求,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注册登记入库。
九、投标文件 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和地点
1、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9-07-17 14:30:00
2、投标地点:西安市高新区沣惠南路20号华晶商务广场B座2301室会议室1
3、开标时间:2019-07-17 14:30:00
4、开标地点:西安市高新区沣惠南路20号华晶商务广场B座2301室会议室1
十、其他应说明的事项
1、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29-85565073
2、开户名称:陕西德仁招标有限公司
3、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含光南路支行
4、账 号:61050172650000000081
十一、本公开招标公告期限为自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陕西德仁招标有限公司
2019-06-26
陕西德仁招标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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