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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全国政府采购十大新闻出炉

发布日期:2018-12-10 10:00:18 浏览:1809

         2018年全国政府采购规模继续持续快速增长,政府采购结构发生较大变化,服务类采购规模增长迅速,带来采购规模大幅增长。“放管服”落实有力,采购人的主体责任不断压实,采购自主权不断扩大。政府采购政策支持力度不断加大,绿色采购范围进一步扩大,优先和强制采购的节能环保产品品目进一步增加,中小企业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市场环境进一步优化。

         2018年,哪些事件将对我国政府采购事业发展产生重要影响?政府采购信息全媒体平台评选出了2018年全国政府采购十大新闻,借以铭记我国政府采购制度改革走过的精彩一年。

政采深改方案获中央深改委通过

两法修订工作启动

11月14日下午,习近平主持召开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方案》。会议指出,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要坚持问题导向,强化采购人主体责任,建立集中采购机构竞争机制,改

进政府采购代理和评审机制,健全科学高效的采购交易机制,强化政府采购政策功能措施,健全政府采购监督管理机制,加快形成采购主体职责清晰、交易规则科学高效、监管机制健全、政策功能完备、法律制度完善、技术支撑先进的现代政府采购制度。

1月,国家发展改革委组织召开招标投标部际协调机制会议暨招标投标法修订启动工作会。4月,财政部条法司召开了政府采购法修订座谈会,招标投标法及政府采购法修订迈出了坚实的一步。

财政部94号令施行

供应商救济制度进一步完善

《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以下简称94号令)自3月1日起施行。94号令共6章45条,进一步完善了供应商的救济制度。94号令除了规范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行为,保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之外,同时规范了政府采购供应商的质疑答复与投诉处理行为,其中规定:“投诉人在全国范围12个月内三次以上投诉查无实据的,由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确定投诉人属于虚假、恶意投诉的,由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禁止其1至3年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财库[2018]2号文施行

划定5名专职从业人员底线

3月1日,《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管理暂行办法》(财库[2018]2号,以下简称《办法》)正式施行。《办法》要求代理机构拥有不少于5名熟悉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具有编制采购文件和组织采购活动等相应能力的专业人员,还对开评标的场所、各级财政部门对代理机构的监管形式、监督检查的内容等进行了明确。对于争议较大的代理费用由谁支付的问题,《办法》规定代理费用可以由中标、成交供应商支付,也可由采购人支付。由中标、成交供应商支付的,供应商报价应当包含代理费用。代理费用超过分散采购限额标准的,原则上由中标、成交供应商支付。

发改委16号令实施

工程招标限额标准提高

3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了《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16号,以下简称“16号令”),6月1日起实施。16号令明确了全国执行统一的规模标准、缩小了必须招标项目的范围,将施工的招标限额提高到400万元,重要设备、材料等货物采购的招标限额提高到200万元,勘察、设计、监理等服务采购的招标限额提高到100万元。

财政部进一步强化PPP管理

分类处置173个存在问题的示范项目

4月,财政部印发《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示范项目规范管理的通知》,对核查存在问题的173个示范项目分类进行处置,要求地方各级财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妥善做好退库项目后续处置工作。财政部明确对核查存在的问题要引以为戒,加强项目规范管理,切实强化信息公开,接受社会监督,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另外财政部PPP中心将定期组织第三方专业机构、专家等,开展示范项目执行情况评估。对评估过程中发现示范项目存在运作不规范、实施情况发生重大变化或信息披露不到位等问题的,将及时调出示范项目名单或清退出项目库。

多部门签署失信联合惩戒备忘录

进一步完善失信惩戒、守信激励机制

4月,人民银行、中央组织部、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等24部门签署了《关于对公共资源交易领域严重失信主体开展联合惩戒的备忘录》,要求对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失信主体采取惩戒措施。11月,国家发展改革委、人民银行、财政部等29家单位联合签署了《关于对政府采购领域严重违法失信主体开展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明确将依法依规对失信责任主体实施联合惩戒。同时,各地各部门也纷纷建立守信激励制度,如多地规定一级预算主管部门选择守信的社会代理机构来建立本部门代理机构库;在审核政府采购评审专家时,向省级财政部门优先推送诚信专家。

中央明确推进政采绩效管理

涵盖所有财政资金 实现全过程跟踪问效

《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明确提出了要积极推进政府采购绩效管理。12月,财政部在关于贯彻落实该意见的通知中明确提出,绩效管理要覆盖所有财政资金,延伸到基层单位和资金使用终端,确保不留死角。加快对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政府购买服务、政府债务项目等各项政府投融资活动实施绩效管理,实现全过程跟踪问效。积极推动绩效管理实施对象从政策和项目预算向部门和单位预算、政府预算拓展,稳步提升预算绩效管理层级,逐步增强整体性和协调性。

发布八张政府采购流程图

涵盖6种采购方式 细化质疑投诉要求

江苏省财政厅采购处结合政府采购领域六种采购方式的法定程序,将每种采购方式的流程用图表的形式进行了详细的梳理,发布了六张政府采购方式流程图。每张图中都对供应商、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应该履行的流程进行了明确。此外,江苏省财政厅政府采购处还制定了《政府采购投诉处理流程》图及《政府采购质疑处理流程》图,规范了政府采购操作及各方行为,提升了政府采购质量,服务了采购各方当事人。

加入GPA进程提速

国家元首发声 决心和诚意凸显

在4月举办的博鳌亚洲论坛上,习近平主席明确表示:中国将加快加入《政府采购协定》(GPA)进程。习近平主席的讲话是我国首次以国家元首的身份向国际社会表明我国加入GPA的政治意愿,体现了我国加入GPA的决心和扩大开放的诚意。7月7日,第七次中国—中东欧国家领导人会晤在保加利亚索非亚举行,李克强总理出席会议。与会各方共同发表成果文件《中国—中东欧国家合作索非亚纲要》。其中提到:“各方认识到政府采购程序开放、透明、非歧视的重要作用。各方支持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政府采购协定》。”11月,中欧政府采购对话在京举行。双方就中国加入GPA路线图开展了磋商,并达成了初步共识。